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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文件和招標文件有何不同?《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規定,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詢價采購是指詢價小組根據采購人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由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報價,然后詢價小組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并確定成交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招標文件是招標工程建設的大綱,是建設單位實施工程建設的工作依據,是向投標單位提供參加投標所需要的一切情況。詢價是一般指承包人(不一定是總承包人)向擬邀請的分包人(承包部分工程或勞務,或物資設備、建筑材料的供應)詢問價格。詢價工作是投標程序中重要的一環。它有利于投標人優化報價并為報價決策提供依據。承包人詢價是一種意向性的行為,并非一定要與所詢價的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而接受詢問的分包人的報價,同樣不必是日后簽訂分包合同的合同價格。 1、詢價要求最低價成交,一般不設定評分內容。 2、稱謂不同:公開招標的主體是招標人與投標人,而詢價采購的主體是采購人與供應商;公開招標的最終目的是投標與中標,而詢價采購的最終目的是報價與成交。 3、開標、評標程序不同:公開招標一般有比較多的程序,資格審查、技術標、商務標,評分內容等等;而詢價采購就簡單多了,對資格文件審查后,直接報價,最低價成交,沒有那么的程序。 采購預算與申請:采購人編制采購預算,填寫采購申請表并提出采用詢價的理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財政采購管理部門。 采購審批: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采購項目及相關規定確定詢價這一采購方式,并確定采購途徑——是委托采購還是自行采購。 代理機構的選定:程序與公開招標的相同。 組建詢價小組:詢價專家應隨機抽取,這有別于招標性采購。詢價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編制詢價文件:詢價文件應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做出規定。 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為邀請更多的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可通過網絡發布詢價文件。 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確定成交供應商: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成交供應商。 評審結果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成交供應商的名單、各供應商的報價、詢價專家的名單。 來源: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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